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4.我被恩准看到那些出生在偏远岛屿上的人,他们在民事问题上是理性的,但对神一无所知。在灵界,这些人看起来像狒狒;但他们生而为人,因而具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,故被天使教导,并通过关于主是一个人的知识而活过来,或说当他们形成主是一个人的理性概念时,生命就被赋予他们。人凭自己是什么样,这一点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。在这些人当中,有些领袖和学者甚至不想听到关于神的任何话,因而不能说出神这个词。我见过这些人,并与他们交谈过。我还与一些当听到有人谈论主时,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。那么请想一想,当一些曾谈论过神、写神、讲神的人尚且是这个样子时,一个从未听说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?他们因其意愿而是这个样子,这意愿是邪恶的,并引导理解力,如前所述,夺走它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真理。如果人凭自己能知道有一位神和死后的生活,那么为什么他不知道人死后仍是人呢?为什么他认为他的灵魂或灵,就像纯粹的风或以太,没有眼睛看、没有耳朵听,没有嘴巴说话,直到它与自己的尸体或骨架重新结合,并构成一体呢?因此,想象一下只从理性之光中孵化出来的教义,它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?事实上,这种教义已经被教导了几个世纪了,现在仍被那些从圣言中知道唯独要敬拜神的人所教导。从人的自我中生不出其它敬拜,甚至连对日月的敬拜都生不出来。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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